
接香港DH最新通知,所有寄往哥斯達黎加(Costa Rica)的貨物需遵從如下寄運要求:
1、隨貨發票必須為商業發票,不接受形式發票;
2、隨貨發票必須詳細申報貨物的品名描述、數量、型號及商標、貨物是新的還是使用過的;
3、隨貨發票必須注明國際貿易術語,運費和保險費(如有);
4、隨貨發票必須注明原產國;
5、如寄運電子產品,隨貨發票須列明所有產品的序列號;
6、如寄運手機,隨貨發票須注明IMEI號碼;
7、禁止寄運舊衣服及舊鞋子。
以上請各客戶知悉并轉告發貨人,寄運貨物前請確保隨貨資料正確完整,我司交寄服務商前將不予再審查貨物及隨貨資料,如未遵從上述規定,貨物將可能會被拒收或退回,由此產生的一切延誤及費用,均由發貨人承擔。謝謝!
順齊達國際貨運
2018/12/20